俗話說「沒有規矩不成方圓」,在這個浮躁喧鬧的社會上,無論做什麼事情都有著一定的規矩, 能夠遵守規矩的人,便能夠更好地適應社會,更好地生存和生活。相反,如果一個人做什麼事情都由著自己的性子,想怎樣就怎樣,早晚有一天他會被社會所「摒棄」。
鄰居家的小朋友從小和長輩在鄉下長大,因為爺爺奶奶的寵愛,小朋友的身上帶著很多壞習慣。自從小朋友被接到媽媽身邊之后,鄰居便想要改掉孩子的壞習慣,但是效果并不明顯,這可愁壞了鄰居。
其實不少家長都會遇到這樣的問題,之前覺得孩子年紀小不用急著定規矩,等到他們真正到了應該遵守規矩的時候,卻發現一切都已經晚了。 李玫瑾教授曾經在一次講座上提到過:「孩子的犯罪率和他們小時候的經歷有著很大的關系。想要孩子省心、好帶,家長要在孩子6歲之前給他們立下這5個規矩。」
為什麼一定要在6歲之前制定規矩?俗話說:「3歲看大,7歲看老。「 一個人的生活習慣,做事習慣在6歲之前就會基本成型。也就是說6歲之前,孩子還處于可塑造期,只要家長能夠用正確的方式加以引導和教育,便能把他們輕松「捏造」成家長想要的樣子。而 6歲之后,孩子就像是已經干了的雕塑,想要改變他們的形態,就需要用上很大的力氣。
立規矩要趁早!李玫瑾教授:孩子6歲前,有5個規矩要立下
孩子6歲之前應該制定哪些規矩:
「等待」的規矩
因為是家中最小的寶貝,孩子們習慣了什麼東西都先讓自己得到,無論是喜歡的玩具還是喜歡吃的食物都是如此。以至于現在的孩子心目中根本沒有排隊的意識,而家長就要在生活中幫助他們培養這種習慣。
最簡單的方式就是以身作則,比如在超商、等公車、玩游戲的時候都要排隊。讓小朋友從小養成先開后到的意識,并且愿意等待。
「誰的」的規矩
孩子是單純的,在他們的意識中,只要是自己喜歡的東西就是自己的。以至于家長會發現,小朋友總是伸手去搶別人的東西, 這是因為他們沒有「誰的」的意識。家長在生活中要做好這一點。
比如孩子想要某樣東西的時候,家長就可以告訴他們:「這是爸爸的,你要征求爸爸的意見。」當然,如果家長想要用小朋友的東西,也要征求他們的意見。 這樣做不僅能夠培養小朋友的自我意識,還能讓孩子懂得尊重別人。
「歸位」的意識
說得簡單一點就是東西在哪里拿的就要送回到哪里去。家長會發現,自己辛辛苦苦整理的房間,還沒來得及好好享受就被小朋友恢復成了「戰爭現場」。這其實就是小朋友沒有「歸位意識」,這一點其實從小朋友1歲左右就可以開始訓練。
比如1歲的小朋友剛剛會走,家長便可以要求他們幫忙扔垃圾,讓他們知道垃圾要放在垃圾桶中。隨著年齡的增長,家長便可以要求他們收拾自己的玩具甚至是自己的房間。這樣做不僅家長能夠省心,小朋友還會得到相應的鍛煉。
「責任」的規矩
很多家長會覺得孩子還小,有些事情自己能夠幫忙便幫忙做了,尤其是孩子闖禍的時候。家長總是習慣性地把小朋友「藏」在身后,自己一遍又一遍地向別人道歉,以至于孩子根本意識不到事情的嚴重性,也不會懂得承擔責任。 適當的時候,家長要學會放手,讓孩子自己承擔責任。只有這樣,他們才會成長為有責任心的人。
「安靜」的規矩
自己越是有事情和別人聊的時候,孩子越是喜歡在周圍嘰嘰喳喳。這其實就是小朋友沒有養成「安靜」的意識,試想一下,連自己的父母都會覺得煩躁何況是別人呢? 所以家長在生活中要培養小朋友的安靜意識,當看到別人在忙的時候,不要打擾,在公眾場合不要大聲喧鬧。
寄語:這些規則或許看著比較困難,但實際操作起來卻是非常簡單的 。最重要的一點就是家長在生活中要做好榜樣,用自己的一言一行影響孩子。除此之外,家長還要知道,培養習慣并不是一天就能養成的,足夠的耐心也很關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