先說觀點:李慕嘉在我眼里,從頭到尾都是是在釣魚,想嫁入豪門,來到北京3年,她算計了3年,最終讓田蓉點破。
很有意思的一個點是,李慕嘉和田蓉的爭吵!
李慕嘉說她不談錢,吃著大幾千的日料,完成著黎光單獨指定給她,好幾千萬的項目,反過來他說她不談錢。
田蓉反問:錢是誰付的?
一句話,5個字,揭開了李慕嘉的算計。
多諷刺啊,你以為你不提錢,你們就一定是平等的嗎?
1:李慕嘉憑借黎光一句話,連跳三級
金達是一個講利益的律所,無論是誰,沒有在規定期間給公司帶來利益,誰都要問責。
李慕嘉只是一個小小的助理,是誰都能踩她一下,不是說不給吳律面子,是因為李慕嘉只是一個實習助理。
第一天上班,工齡老的人任意指使她,就說明踩她很簡單。
接著在短短1年之內,李慕嘉成了獨立律師,有了獨立的辦公室,這個職位是別人五年時間的努力,而她三個月就完成了。
因為有黎光,他簡單一句話,一個案子的歸屬就一定是李慕嘉,他簡單一句話,吳律會在老大面前最大程度說李慕嘉好話。
這就是現實,連跳三級,坐在辦公室里,她自豪的認為,我和黎光不談錢,我們就是平等的。
有意思吧,簡直笑噴了,你是沒談錢,但你接受了,更是默許他以別的方式給你錢。
這就是李慕嘉高級的地方,她完全營造成了一種假象,我跟你在一起就是為了你這個人,而不是錢。
2:借錢還貸,田蓉入魔的背后,格局高于李慕嘉
她不光自己買房,還讓朋友買房,田蓉的眼光確實厲害,但她后期已經不是眼光的問題,是她已經入魔了。
她看到有人賣房,就借錢買房,田蓉這時候已經不考慮能不能還上貸款的錢,這就是可怕的地方。
所以她找李慕嘉借70萬,李拒絕了她。
李拒絕她是對的,她已經借過田蓉錢了,不再借她也正常。
但她錯的點在于,她說教田蓉,她表示田蓉努力錯了方向。
就像田蓉說的一樣,你努力的對,你圖他什麼,圖他年齡比你大一輪還拐彎了?
這就像一把刀子扎到了李慕嘉的心里,你圖他什麼,僅僅五個字,李慕嘉都回答不上來。
和小丁在一起的時候,兩人aa,她都不讓小丁付錢,和黎光一起后,全是黎光掏錢!
接著項鏈,大餐,工作,房子,除了房子沒接受,剩下李慕嘉通通包圓了,這是她5年要走的路,如今3個月走完了。
成為獨立律師后,一年時間掙到了100萬,她說這是她自己的努力,可沒有黎光,她怎麼會掙到這個錢。
她說她不圖黎光的錢,那她圖什麼,難道圖黎光歲數大,女兒快和她一般大了,結婚就有個妹妹般的女兒嗎。
3:李慕嘉連續兩次無理式分手
這個人心理有問題,她和小丁的分手我就很迷惑,因為炒股50萬沒了,兩人10多年的感情就散了。
這是不是有點太扯了,50萬有這麼大的殺傷力嗎?
我都不知道分手的點在哪里。
接著小丁家里又拿出100萬買個房子,實在不知道李慕嘉心里怎麼想的。
接著和黎光也是。
明明知道人家有女兒,明明知道工作忙,人家是大老闆,沒陪你之后,你就來勁了,必須分手。
你找人家不就是因為能給你過上上等的物質生活嗎,結果目的達到了,你又想要陪伴了,現在和人家女兒爭鋒吃醋了。
前期各種操作也是,上來暴脾氣就開始誰也不管,黎光陪她玩,所有人就都陪她玩。
分手后,律所的人沒事就懟她,也從辦公室搬出來了,這足以說明,沒有黎光她啥也不是。
為了搞垮黎光的心態,加深對她的愧疚,她便去人家的飯店,打電話也不說話,就磨心態。
這一招黎光很受用,覺得更愧疚了。
所以,早在兩人吵架的時候,田蓉就說明了一切,5個字,揭開了李慕嘉算計3年的秘密。